11月8日,按照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》(交办海〔2018〕19号)要求,《汕头海事局权责清单》经广东海事局审核批准并正式公布。
汕头海事局结合海事职责、权限和地方立法情况,全面梳理行政管理职权,组织制定了《汕头海事局权责清单》报广东海事局审核。清单共包括海事行政许可、海事行政确认、海事行政备案、海事行政征收、海事行政检查、海事行政处罚、海事行政强制、其他行政权力等8大项100小项行政职权,并结合海事事权划分和辖区实际情况,对相关职权的主要内容、法律依据、实施主体、追责情形等进行了明确。
权责清单的公布,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“建设法治政府、推进依法行政”的部署,明确权责事项、推动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,也是海事管理机构加强自我约束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。接下来,汕头海事局将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权责清单,并强化监督检查,督促各执法单位(部门)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,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。